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归口的《建材产品减碳量评估方法》(计划号:20232537-T-609)、《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烧结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生产企业》(计划号:20232548-T-609)、《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绝热材料生产企业》(计划号:20232546-T-609)、《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水泥制品生产企业》(计划号:20232545-T-609)、《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玻璃纤维及制品生产企业》(计划号:20232544-T-609)、《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建筑防水材料生产企业》(计划号:20232550-T-609)、《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建筑石膏生产企业》(计划号:20232549-T-609)七项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就以上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如对上述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并发送至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邮箱,同时抄送相应标准起草单位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标准名称+建材行业国家标准公示反馈”。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入附件下载页面